《內蒙古自治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行動方案(2026—2028年)》印發
發布時間:2026-01-23 09:43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近日,自治區科技廳等11部門聯合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行動方案(2026—2028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以4大重點任務、17條硬核舉措,為自治區未來三年科技成果從“實驗室”走向“生產線”畫出清晰“路線圖”,按下新質生產力培育的“快進鍵”。
《行動方案》明確,到2028年自治區基本形成高效協同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培育科技創新平臺100家、科技型與創新型企業1000家,技術合同交易金額超300億元,助力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提質、未來產業培育。
《行動方案》聚焦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中梗阻”問題,推出賦權改革、資產單列管理、先使用后付費等一系列突破性舉措。今后,科研人員經單位批準后,可通過“現金入股+技術入股”模式創辦科技型企業,與所在單位共享轉化收益,這一行為將被明確認定為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同時,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依托現有國有資產管理公司或成果轉化公司搭建持股平臺,實現科技成果股權代持、托管運營的規范化運作,讓科研人員從“旁觀者”變為“受益者”,以激發創新內生動力。
《行動方案》著力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需求精準對接,支持校企共建聯合研發機制,圍繞企業實際場景需求凝練科研課題。對國有企業轉化科技成果成立的新公司,鼓勵通過股權激勵、分紅激勵等方式留住核心技術人才,筑牢人才支撐。在應用場景拓展上,自治區將每年遴選5至10個標桿應用場景,認定一批場景應用友好單位,為新技術、新產品提供“試錯場”和“練兵地”。
科技金融與載體建設雙輪驅動,成為《行動方案》的鮮明特色。自治區將構建多層次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堅持“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導向,完善科創孵化與產業投融資機制。同時,推動高校、科研院所、國企盤活自有物業資源,共建孵化器、加速器、大學科技園及蒙科聚成果轉化集聚區,打造“孵化—轉化—產業化”全周期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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