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014年5月26日市人民政府正式出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呼和浩特市建設項目審批實施方案(暫行)〉的通知》(呼政發〔2014〕17號),優化再造建設項目審批流程,社會反響較好。但《方案》實施以來,發現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在用地權屬、評估評審、公共服務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解決。經市人民政府研究,現就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一、2015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項目全部按并聯審批模式運行。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土地收儲中心、規劃局等相關部門定期召開會議,加強信息溝通與共享,研究解決土地報批、出讓、供用地審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市國土資源局、規劃局要盡快研究提出土地利用現狀分類與城市規劃用地分類對照表銜接意見,于2015年4月底前報市人民政府。
三、同一部門審批事項涉及內部多個科室的,要按照“一口受理”的要求,統一由審批辦受理并計算辦理時限。各部門要進一步改進和簡化辦事流程、壓縮時限,特別是要按照國務院“五個一律”要求,全面清理審批事項前置要件,不得以加強監管為名,繼續保留、擅自設立審批前置要件,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前置要件一律取消。
四、施工設計圖有關消防、氣象專業的審圖,市消防支隊、氣象局不再單獨審核,由市審圖中心主導聯合審圖。因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有明確要求的,相關部門分別出具審圖意見。
五、市發展改革委要根據國務院要求和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政策,對全市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相關收費開展一次全面清理,于2015年5月底前提出進一步清理、規范的意見,報市政府研究確定后執行。
六、供水、供電、供暖、供氣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按照“公開、透明、便民、高效”要求,全面規范服務事項辦理要件、辦事流程,明確辦結時限,于2015年5月底前將確定的要件、流程、時限報市政務服務中心備案,并在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和有關媒體公布。
七、市建設項目聯合驗收委員會辦公室要組織研究完善《呼和浩特市建設項目聯合驗收辦法》,盡快提出規范、完善和提高效率的意見,經市人民政府審定后,制發服務指南(包括驗收工作程序、事項、要件和時限等),向社會公布。
八、凡是需要依法開展的評審評估,主管部門都要進一步優化程序、提高效率,壓縮技術評審和評估時限,特別是要明確初審結果時限;進一步規范中介服務,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編制技術報告的中介服務機構管理,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對中介摸底登記,建立競爭機制和黑名單制。
九、“四評一空”工作由市規劃局牽頭研究制定方案,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水務局、地震局配合,對規劃區域為住宅、商業、一般公共服務場所、服務業類或民生類建設項目的區域開展區域評估。
十、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評審會議,供熱、供水、消防、交管、環保、水務等部門應按要求統一參加,新建民用建筑建設人防工程規劃應納入規劃設計方案評審內容。
請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如期完成工作任務。對于執行不利的,市監察局要加大問責和追責力度,以推動全市建設項目并聯審批工作有序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