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補齊基本民生短板,持續增加城鄉居民收入,讓全市各族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在原有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所需資金由自治區、市、旗縣區財政分級負擔,其中自治區財政負擔8元,市財政負擔6元,旗縣區、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財政負擔6元。
各旗縣區、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惠民政策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務,盡快籌集所需資金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及時到位、足額發放,讓符合條件的廣大群眾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