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審計署、自治區審計廳決定組織各級審計機關,對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開展專項審計。為了做好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財政資金和捐贈款物管理,配合審計機關開展審計監督工作,按照市領導交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管理包括市財政、發展改革、衛生健康、民政、醫療保障、工業信息等部門;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政府及其部門指定接受抗擊疫情社會捐贈的單位或機構,以及其他開展抗擊疫情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各相關單位部門要在如下方面按照國家財政財務法規,做好收入、支出、分配、使用等環節的管理,并同步做好自查自糾工作。
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方面
一是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撥付情況。財政疫情防控專項資金規模、分配和撥付及時、合規,按規定向疫情較重、財力困難地區傾斜,杜絕分配撥付不及時、層層滯留等影響資金使用效率的問題。
二是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財政專項資金的實際用途、使用效果等,杜絕違規使用資金、挪用甚至套取騙取專項資金,以及使用專項資金購買物資和服務中搞優親厚友、營私舞弊,造成損失浪費等問題。財政部門貸款貼息的撥付,要杜絕應付未付或多付貼息等問題。
二、社會捐贈款物方面
一是捐贈款物接受情況。捐贈款物的總體規模和來源等情況清楚,記錄明晰,捐贈款物登記入賬的及時、完整、準確,沒有虛假捐贈、假借慈善名義開展非法募捐、違規提取管理費或手續費等問題。
二是捐贈款物的分配使用情況。捐贈款物確保做到專款專用、及時分配,確保不出現捐贈款物被挪用、閑置,以及使用捐贈資金采購物資暗箱操作、以次充好等問題;確保不出現違反募捐方案、捐贈人意愿或者捐贈協議,挪用冒領倒賣捐贈款物等問題。
三是捐贈款物管理和信息公開情況。有關單位建立并執行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管理制度,捐贈款物管理簡捷規范、運轉高效;捐贈款物分配使用中按要求執行“三重一大”規定,捐贈款物有關信息按要求及時準確向社會公開。
三、重點保障企業貼息貸款方面
我市涉及的重點保障企業杜絕挪用或閑置專項貸款資金等問題。有關保障企業及時納入名單,重點保障企業財政貼息及時足額到位,企業實際貸款利率符合規定。(涉及金融機構審計由審計署、自治區審計廳統一授權開展)
四、財政疫情防控專項資金和捐贈款物的監督方面
財政疫情防控專項資金和捐贈款物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情況,每一個環節都必須有相應的憑證和審批手續,主動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