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教育局,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直屬單位,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管理部門:
現將《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規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區各學校遵照執行。
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規劃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的通知》《教育部關于印發〈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的通知》(教督〔2017〕6號)精神。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辦法》(內辦教督〔2018〕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規劃實施方案》(內教辦函〔2020〕186號)要求,結合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和義務教育實際情況,積極推進我市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依法實施、保障公平、注重質量、社會認可”的原則,進一步提升政府對義務教育的保障能力,努力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縮小義務教育城鄉、校際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推動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總體目標
(一)到2022年底,全市10%以上的旗縣區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評估驗收。
(二)到2030年以前,全市100%以上的旗縣區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評估驗收。
三、分步規劃
各旗縣區對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規劃:
2022年:玉泉區、武川縣
2023年:清水河縣
2024年:賽罕區、新城區
2025年:土默特左旗、回民區
2026年:和林格爾縣、托克托縣
四、實施推進措施
(一)強化政府主體責任。按照“自治區統籌、盟市推進、縣域實施”的原則,依據教育部《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辦法》的標準要求,各旗縣區要圍繞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重點工作,強化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確保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工作如期實現。各旗縣區要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制定具體推進工作方案。
(二)加強專業督學隊伍建設。各旗縣區要切實加強督學隊伍建設,配齊配強責任督學,健全完善督學培養、培訓常態化工作機制,提高督學專業化水平。要充分發揮督學作用,加強對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創建工作的過程管理和指導檢查。
(三)建立第三方督導評估機制。按照“管辦評”分離的總體要求,各旗縣區結合實際,探索引入第三方督導評估機制,組織開展對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獨立評價,建立跟蹤問效、評價分析的工作機制,提高評價工作的公正性、客觀性和科學性。同時,積極參加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達到國家要求。
(四)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建立義務教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預算內基本建設經費優先保證中小學校建設需要,逐步提高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切實加強教育經費使用管理,全面推進財務公開,加強審計監督,嚴禁擠占、挪用、截留教育經費。
(五)推進教育信息化進程。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動教育現代化為目標,建設覆蓋城鄉中小學校的教育信息化體系。各中小校要建成設施完備、功能齊全、運行高效、應用廣泛的教育信息化網絡,開發豐富優質數字化課程教學資源。全面開展創客教育,穩步推進智慧校園建設。
(六)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樹立科學的教育評價觀,以素質教育為導向,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校要積極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為每位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努力辦出特色。
(七)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加大對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重要意義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先進的教育理念和科學的育人評價觀,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理解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為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五、注重監測結果運用
(一)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監測考核制度。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逐步建立市級中小學教育教學質量監測體系,加強日常監測和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并將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鞏固提高情況及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結果作為對旗縣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教育發展水平綜合評估的重要內容和重要評價依據。
(二)建立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激勵機制。市人民政府結合對旗縣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對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結果優秀的被督導單位及有關負責人進行表彰。
(三)建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綜合督導監測及結果公開制度。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建立對旗縣區義務教育基本均衡鞏固提高及優質均衡發展督導、監測制度,定期對年度教育事業統計數據進行分析監測,適時開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地督導,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督導監測結果。
附件:呼和浩特市關于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責任清單
呼和浩特市關于推進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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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名稱 |
工作任務 |
教育局 責任科室 直屬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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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資源配置 |
1.每百名學生擁有高于規定學歷教師數:小學、初中分別達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
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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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百名學生擁有縣級以上骨干教師數:小學、初中均達到1人以上。 |
師訓科、教研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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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百名學生擁有體育、藝術(美術、音樂)專任教師數:小學、初中均達到0.9人以上。 |
人事科 體衛藝術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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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均教學及輔助用房面積:小學、初中分別達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
財務與規劃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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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均體育運動場館面積:小學、初中分別達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
財務與規劃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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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小學、初中分別達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
教學裝備技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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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百名學生擁有網絡多媒體教室數:小學、初中分別達到2.3間以上、2.4間以上。 |
電教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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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保障程度 |
8.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規劃布局合理,符合國家規定要求。 |
財務與規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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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師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 |
人事科 財務與規劃科 教學裝備技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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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所有小學、初中每12個班級配備音樂、美術專用教室1間以上;其中,每間音樂專用教室面積不小于96平方米,每間美術專用教室面積不小于90平方米。 |
財務與規劃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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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所有小學、初中規模不超過2000人,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規模不超過2500人。 |
基教科、民族教育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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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學、初中所有班級學生數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 |
基教科、民族教育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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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足100名學生村小學和教學點按100名學生核定公用經費。 |
財務與規劃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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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特殊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不低于6000元。 |
財務與規劃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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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按規定足額核定教師績效工資總量。 |
人事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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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教師5年360學時培訓完成率達到100%。 |
師訓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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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 |
人事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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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全縣每年交流輪崗教師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 |
人事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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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專任教師持有教師資格證上崗率達到100%。 |
人事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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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城區和鎮區公辦小學、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學校)就近劃片入學比例分別達到100%、95%以上。 |
基教科、 民族教育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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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全縣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農村初中傾斜。 |
基教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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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健全,全縣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和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比例不低于85%。 |
基教科 民辦教育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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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教育質量 |
23.全縣初中三年鞏固率達到95%以上。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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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全縣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5%以上。 |
基教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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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所有學校制定章程,實現學校管理與教學信息化。 |
基教科、電教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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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全縣所有學校按照不低于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
師訓科 財務與規劃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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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教師能熟練運用信息化手段組織教學,設施設備利用率達到較高水平。 |
電教館 教學裝備技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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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所有學校德育工作、校園文化建設水平達到良好以上。 |
基教科 青少年工作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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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課程開齊開足,教學秩序規范,綜合實踐活動有效開展。 |
基教科、民族教育科、體衛藝術科、教研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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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無過重課業負擔。 |
基教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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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在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中,相關科目學生學業水平達到Ⅲ級以上,且校際差異率低于0.15。 |
督導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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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社會認可度 |
32.社會認可度調查的內容包括: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教育公平政策、推動優質資源共享,以及義務教育學校規范辦學行為、實施素質教育、考試評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質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會認可度調查的對象包括:學生、家長、教師、校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其他群眾。 |
督導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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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一票否決 |
33.不得以考試方式招生;不得有違規擇校行為;不得存在重點學?;蛑攸c班。 |
基教科 民辦教育中心 民族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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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有編不補”或長期聘用編外教師的情況。 |
人事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