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林格爾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
為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內政辦字〔2025〕40號)工作要求,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2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現予以公布。
各地區、各部門要對確認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認真貫徹執行,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主要內容需要修訂的,由實施部門按法定程序及時組織修訂;對廢止、失效和未列入繼續有效目錄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請各地區、各部門結合當前工作實際,統籌做好政策銜接。
附件:1.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86件)
??????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8件)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